一、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哪些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①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②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③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④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条件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步骤
因各地区政策互有差异,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
①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②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③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要求
1、户籍: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收入: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年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
5、面积: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人均15或者总计48平米以下。
6、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7、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材料及文件
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地的要求而有所不同的,一般的申请条件有如下:
1.申请表;
2.申请承诺书;
3.身份证(二代),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
4.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民政部开的单身证明;未婚:未婚证明);
5.工作、收入、社保证明,打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居住地社区开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证明。退休人员还需提供:社保局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证明/原单位开的退休情况证明国家机关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在编人员:单位出收入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登记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地址、有迁入情况的迁入前地址);
7.市房产局开的住房证明(申请之日前两个月有效);
8.租(借证明):租房人员还需提供:需提供租房房屋所在地社区备案的租赁合同,社区开证明;借住(同住)人员还需提供:(包括和父母住)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开的同意借住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证明材料:低保:申请家庭成员均持有低保证,方可认定为低保家庭;重残/大病:区/县以上相关部门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开的诊断证明及检验报告。
四、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步骤
申请程序申请的程序一般是: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然后领取申请的表格,再提交申请表中所写明的相关资料,再经过街道、民政还有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批,后取得申请的资格证,然后再等待房源的安置,后要办理申购的手续等等。
具体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以上就是关于“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