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若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对企业和法人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后患无穷。那么,如要解除非正常户,该怎么去操作?都有哪些流程?今天这篇文章来为大家解答!
一、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有什么影响?
1、对企业的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
税务机关应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
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实施非正常户追踪管理。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2、对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的影响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3、对纳税信用的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二十条规定: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4、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出口企业购进货物的供货纳税人有属于办理税务登记2年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年内注销税务登记,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在24个月内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外贸企业使用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在连续12个月内达到2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或使用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连续12个月内申报退税额占该期间全部申报退税额30%以上的;
(2)生产企业在连续12个月内申报出口退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且从上述供货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或占该期间全部进项税额30%以上的;
(3)外贸企业连续12个月内使用3户以上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且占该期间全部供货纳税人户数20%以上的;
(4)生产企业连续12个月内有3户以上上述供货纳税人,且占该期间全部供货纳税人户数20%以上的。
并且,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开具的不得出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二、企业非正常户解除的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
(1)到所属的办税大厅窗口补交申报表,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注:如果是被强制注销税务登记的,还需要先恢复税务登记哦。
(2)如果出现地址异常的,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地址变更;
(3)纳税人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税务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4)到所属的税务局找到负责的专管员,带上相关文件,申请解除税务非正常(部分区域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凭证或场地使用正明及近3个月的水电费单据);
(5)专管员审核通过后,解除纳税人的非正常状态。
2、网上办理:
登录电子税务局主页左侧【套餐业务】—【取消非正常户认定套餐】进入办理。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三、企业被判定非正常户税务怎么处理?
1、取得非正常户开的发票还能抵扣吗?
如果无意中收到了非正常户开的发票,还能正常抵扣进项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的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
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2、非正常户的税务登记还有效吗?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被列为非正常户造成的影响是很严重的。东融在这里提醒大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依法经营,及时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