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就是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多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是多久
二、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是什么?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来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合同期满后6个月之内债权人可让连带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哪些属于担保连带责任?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包括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以及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等情况。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