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明确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下文是该政策的申报要求及享受方式。
一、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哪些税务优惠补贴?
政策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起购置的设备可享受一次性扣除,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3起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高新技术企业如何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享受方式
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①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②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③购置设备、器具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申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1、预缴申报
第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相关行次填报税前一次性扣除情况。通过手工申报的,根据设备、器具购进情况,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分别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项及其具体信息。填报完成后,将“纳税调减金额”列次的合计值(第3行第5列)同步填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6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中。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并填写具体信息,申报系统将同步自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6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
第二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加计扣除情况。手工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申报系统自动填报相关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
2、年度申报
分别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有关栏次。
二、高企申报税务优惠政策操作流程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流程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界面。
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在报表第7行填写研发费用金额。
进入优惠事项填报模块,选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填写金额(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为120%)。
完成申报后,需留存相关材料备查,包括研发费用明细账、合同、付款凭证等。
2、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申报流程
购置设备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纸质报表填报《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
在明细表中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购进设备一次性扣除”,填写设备单价及购置时间。
预缴或汇算清缴时,将调减金额填入对应申报表行次。
注意事项
优惠政策适用范围:2023年1月1日起购置的设备可享受一次性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于2023年及之后发生的研发支出。
申报时间:需在季度或年度纳税申报时同步完成优惠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