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发展规模逐渐扩大,为了扩展自身业务,则会考虑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那么,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如何?子公司和分公司又有哪些区别?
一、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4、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哪些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设立条件和投资方法的要求。
分公司由其住所外的总公司向当地工商机关设立申请,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命和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做出投资决策等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和财产由总公司制直接控制,经营活动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进行。
4、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应在其全部财产范围内,在经营活动中对分公司承担债务责任。
5、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分公司收到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注明公司名称和地址。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标总公司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只标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7、征税不同
设立分公司或者控股的形式中的子公司,纳税的规定有很大的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其实现的盈亏要与总公司纳税结合,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应单独纳税,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