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担保人会被强制执行吗?)

发布时间:2024-11-29 1513

作者: 东方融资网

  一、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然后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只能暂停执行。
  如果担保人名下有房产,汽车,等财产。那么法院有可能对其进行拍卖,以此来履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二、担保责任的承担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担保人无力偿还时,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来处理:
  1、一般保证: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无力偿还时,可以将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抵值的范围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
  2、连带保证: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保证人与债务人分别就同一债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义务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债权人可以不问债务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能力。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对债权人却更加有利。就债务人的内部关系而言,各债务人可能依约定或依过错按份承担责任。担保人对债权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当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的财产就将作为抵值。但是担保也是分了不同情况的,比如担保人的责任分为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保证责任不同,最终的清偿结果也是不同的。

  三、担保人会被强制执行吗?

  会
  ‌担保人会被强制执行。‌在债务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如果担保人不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和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如果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主债务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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