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进行一些商业或者其他的合作交易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都会签上一些交易合同或者承诺保证书等等,为了增加双方彼此的信任所以基本上都会设立一个担保人,今天东方融资网就来给大家说说担保人分为几种,以及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哪些。此外顺便了解一下担保人的责任变更是怎样的。
一、担保人有哪些担保种类
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二、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民事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因担保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如果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和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担保人需要代为清偿债务。
赔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因担保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损失。
三、担保人怎样变更责任?
担保人变更责任的具体步骤和条件如下:
协商一致:首先,债权人和债务人需要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担保人。如果原担保人由于经济状况变化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协商找到新的合适的担保人来替代。
签订书面协议: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需要签订书面的担保变更协议。这个协议要明确新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方式等内容,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清晰界定。
法律程序:在某些情况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还需要遵循金融机构内部的相关规定和流程。通常这些规定会对担保人变更的条件、所需提交的材料等作出详细要求。
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担保涉及到需要登记的事项,例如抵押物担保,需要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新的担保关系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变更。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指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担保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也适用这一规定。
注意事项:在变更担保责任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充分协商,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及时签订或修改相关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